112年6月12日0時許,小港分局桂陽派出所警員賴重允、盧姓輔警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行經小港區中安路406號前,見一輛自小客車未開大燈且沿路閃雙燈行跡不穩,警方上前攔查就聞到黃姓駕駛(男、67年次)渾身酒氣、眼神迷離,當場對其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高達0.77毫克,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警方與黃嫌對談時表示,平日因工作壓力甚大故趁休假時與友人至酒吧飲酒紓壓,卻因酒後駕車判斷力下降,沿路行車不穩且閃雙黃燈引起警方注意,遭警盤查並查獲酒駕,黃嫌深感懊悔,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小港警分局表示,有鑑於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肇事引發嚴重的社會事件,造成許多家庭破碎與親人無盡的傷痛,警方持續強力執法、取締酒駕,呼籲民眾養成良好駕駛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如有喝酒,請指定駕駛或請親友接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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