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警政署表示,肯定日前桃園市警察局員警負傷追擊犯嫌,奮勇捍衛公權力及民眾生命安全,桃園市警察局發揮團隊作戰精神,第一時間成功攔阻犯嫌,充分展現警察維護治安的專業與能力。
前中央警察大學教授、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高哲翰指出,員警在執行公務時,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會採取一些強制作為,例如:盤檢查證身分、攔停交通工具、留置管束、逮捕、拘提、搜索等作為,勢必會影響到民眾之權利或受到限制。
此時,因員警與民眾立於對立之立場,若民眾不能理解或認同員警係依法執行其公務,很可能就會激化雙方之情緒,使單純的依法執行公務,因民眾一時的衝動或失慮,而演變成妨害公務案件,輕則言語辱罵,重則施以強暴脅迫等暴力行為,甚至導致自己或員警之受傷或發生死亡之結果,使自己擔負妨害公務等刑責。
警政署強調,堅定支持員警依法執行公權力的立場,對於惡意挑釁公權力的違法(序)行為,警方絕對會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呼籲民眾應尊重及配合警方執法,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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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高哲翰講座教授 回應警察依法捍衛執行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