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時報 唐純瑤/基隆報導】發生在今年2月間,一名簡姓男子偷貨車載62快速路撞死巡路員,隨後開車撞進基隆八堵分駐所,值班台警員蘇昱鴻在無預警情況下遭撞身亡,基隆市警局經多重考量下,僅將事件定義為因公死亡,消息在內部傳開後,同仁們對此感到相當憤慨,替無故遭遇橫禍的蘇姓警員感到不平,更引發社會各界撻伐聲不斷。
為此,基隆市警局稍早提出說明如下:本案業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前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本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
媒體刊載蘇故員家屬無法給予最高額慰問金部分,業依「警察消防海巡移 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發給最高額度安全金新臺幣(以下 同)300萬元;另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均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1,400萬元,又該辦法刻正進行修法提高慰問金額,俟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員遺族申請。
本局已辦理完竣事項如下:
1、警政署辦理全國警政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部分,新光人壽已核定團體傷害保險。
2、有關本局代收各縣市警察局(含本局各單位)奠儀。
3、協助遺眷申請「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部分,於113年5月20日匯入家屬帳戶。
4、協助遺眷申請「財團法人警察消防及義勇民力安全濟助金」部分,業經該基金會於113年6月7日核准發給,於113年6月21日匯入家屬帳戶。
5、有關被害保護理賠或汽車強制險理賠部分,明台產物保險公司已核定,於6月初匯入家屬帳戶。
6、蘇故員因公死亡公保給付及殮葬補助費,業已113年4月12日匯入家屬帳戶。
隆市警局將持續積極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商務時報原始網址:值班警飛來橫禍遭撞斃 因公「殉職」「死亡」爭議基市警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