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從天而降 毒販躲避查緝丟包交易「零接觸」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局第二分局員警獲報36歲康姓男子為販毒牟利,以住所公寓作為販毒大本營,交易手法為買家匯款後,把毒品從五樓住所往窗外丟,再讓買家自行撿取,藉以躲避警方查緝,經跟監蒐證3個月後,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復於今年1月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拘提,查獲毒品海洛因1包、安非他命7包(約16公克)、吸食器、分裝袋及手機等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康嫌自認不與下游買家碰面,突發奇想以丟包方式交易,就能設下層層「斷點」逍遙法外,未料過程全遭警方蒐證,終究逃不過法律制裁。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中市警二分局長周俊銘表示,毒品對社會治安及家庭影響甚是嚴重,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呼籲民眾切莫因一時好奇誤入歧途,本分局將持續刨根溯源,斷絕一切毒品來源,展現緝毒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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