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男子交通工具撞損 警方與里長再贈腳踏車協助重啓生活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梧棲區1名郭姓男子(52年次)身邊唯一的一輛腳踏車日前因交通事故遭撞毀不堪使用,郭男7月4日晚間19時,因誤認一輛遭閒置已久無人使用的腳踏車作為代步工具,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安寧所獲報後積極偵辦查獲郭男並移送偵辦。

當時警方告知郭男該車非棄置的車輛,郭男這才恍然大悟,並表示要馬上將該車歸還予車主,且眼眶泛紅的向警方表示:「自己唯一的代步工具日前遭撞毀,為了能持續打零工才會逼不得已騎乘路邊的腳踏車。」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所長林承亞得知郭男困境,積極與大庄里里長楊維智商議提供援助事宜,楊里長義不容辭地答應,20日熱心贊助一輛腳踏車,經林所長及熱心楊里長深入關心,了解郭男無固定居所,目前亦没有收入,由警方通報社會局,里長也請社會局列入個案,給予關懷及協助,確保其基本生活需求。郭男表示,我可以再到較遠的地方找工作了。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安寧派出所所長林承亞表示:警方對於不法將積極偵辦絶不寛貸,另藉由平日執行各項治、交安工作,深入社區,接觸民眾特性,主動關懷弱勢家庭、積極熱心服務,適時解決民眾的困難與問題,有效提升警察優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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