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許多人最期待的就是月初發薪水的日子,但提款後要記得保管好自身財物。臺中市神岡區一名粗心婦人日前至郵局提領當月家中生活費時,因心不在焉的關係,未注意到剛提領的現金散落一地,幸拾金不昧的路人發現,通報警方到場處理,最後順利物歸原主。
豐原警分局豐洲派出所巡佐鄭睿哲、警員詹宗哲於5日下午5時30分獲報,在神岡區豐洲郵局的提款機前散落大量紙鈔,員警會同報案人清點現場有千元鈔40張,共計新臺幣4萬元,立即依規定受理拾得遺失物,並急尋鈔票失主。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比對發現,58歲陳姓婦人在郵局ATM提完款後,未放置妥適就匆忙騎乘機車離去,渾然未察覺鈔票早已散落一地,正欲聯絡陳婦之際,返家才發現自己提領款項不翼而飛的陳婦,沿原途尋找未果,無助之下遂前往派出所求助,員警核對失主特徵完全相符後,依處理流程發還。
陳婦大讚警方實在太有效率了!竟然能在身分證件皆沒有的情形下,僅憑掉了「一地的紙鈔」,就能在短時間內將遺失的現金物歸原主。經了解,陳婦係家庭主婦,該筆款項為丈夫該月薪資,當日將款項領出是為了支付8月全家人的生活開銷,孰料領完錢後,因心心念念要返家料理晚餐,才會沒察覺到現鈔從自己身旁偷偷「溜」走,陳婦直到家務忙完欲外出購物時,才赫然發現該筆款項不翼而飛,才匆忙地沿原路尋找後,再至派出所請求協助。
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對於自身的貴重物品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自身財務,以免發生憾事;同時亦提醒民眾如有拾得遺失物,請盡快送至警察機關或是管理單位,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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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原始網址:粗心婦ATM前遺落一地現鈔 豐原警靠鷹眼物歸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