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牌照遭註銷仍上路行駛,車主面臨重罰!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警六分局員警執行淨牌專案,結合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車輛辨識系統),在臺中工業區巡邏時,同一天發現2輛車輛牌照遭註銷,經員警現場攔停拖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規定,車輛若因逾期未檢驗被註銷牌照,車主必須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並重新申請辦理登檢領照,否則不得上路行駛。工業區派出所員警執行淨牌專案8月20日巡邏時,運用車牌辨識掃描,1時50分於順和五街發現1輛汽車違規,當場拖吊該車輛。

同日18時10分許,警方巡邏經過工業區1路與13路口,發現楊女(66年次)駕駛遭註銷車牌之機車行駛在道路上,當員警告知楊女車牌已遭吊銷時,楊女也相當驚訝,警方依法當場移置保管。
分局長陳松寅表示,第六分局8月1日起執行淨牌專案根,至8月23日已取締告發38件在案,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牌照遭註銷後仍行駛道路者,將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報新聞原始網址:車輛牌照遭註銷仍上路行駛,車主面臨重罰!

相關新聞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