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就請先貫徹台灣旅行法吧

文/胡文琦

說實話,真的不是故意要找我國「國際上最重要友人『美國』」的麻煩,而是,就在講了這麼多、過了這麼多「所謂友台法案」之後,「事實勝於雄辯,貫徹重於形式、執行優於口說」那個再簡單不過、易懂的盤算與道理,難道,真有這麼困難嗎?這麼難懂嗎?

媒體報導,針對美國聯邦眾議院日昨無異議通過「『另外一個全新、友善』的『台灣國際團結法案』」,法案主張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台灣,將致力對抗中國大陸試圖在國際組織扭曲關乎台灣發展事宜的行徑。據悉,眾議院係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法案將修改在2020年3月所生效的「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簡稱台北法,TAIPEI Act),以對抗中共阻礙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相關行為云云。

坦白說,身為創建於西元1912年、亞洲的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中華民國堅定擁護者」的筆者而言,當然也對對岸中國大陸政府長年「片面解讀」聯大2758號決議意涵的對抗行為,感到相當「失望與無法理解」,更認為中共此種近乎「堅壁清野、不留活口」的國際外交零合做法,不僅阻礙中華民國所應享有合法、合理、合情參與國際組織的權利,且有違習近平主席期待中國大陸政府「說好『中國故事』的初衷」,更與其主張兩岸人民應進行「心靈契合」的民意工程完全背道而馳「無誤」。

但一個令人無奈氣餒的是,暫且不論美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傳統不說,立法友善固然十分重要,但果若行政系統「不埋單」的話,那一切也都將是白搭,更遑論這幾年下來,美國在「『中』美發動貿易戰」的緊張地緣政治競爭下,其實早已通過許多「表面功夫、中看不中用」的「友台法案」,不是嗎?準此,我們固然感謝美國眾議院此次再次善意的進一步修法動作,但如果可能的話,且可立刻就對台灣2350萬人民表示美國決心與魄力的就是,就請先徹底落實並貫徹「台灣旅行法」,這樣不才是像玩真的,不是嗎?

再說現實一點,如果美國政府現在連「台灣旅行法」所制定台灣官員訪問美國的「『人事時地物』放寬限制」都還做不到的話,那這個「新瓶裝舊酒」的所謂「台灣國際團結法案」,難道不又只是一個只能「類望梅止渴、朝三暮四」的猴戲嗎?「真朋友」真的不是這樣幹的啊。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為政治評論家、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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