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警籲路邊停車守法規,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市文峰街週邊近期有民眾報案稱車輛占用車道違規停車,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予以逕行舉發(7月份迄今計告發58件),處罰新臺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民眾:無論有無路面邊線,占用車道停車將造成車道限縮,致車輛通過時(尤其大型車)無可避免跨越至對向車道之情形,請勿任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避免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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