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酒後騎車 自撞電桿受傷送醫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於112年8月19日下午接獲110轉報,在苗栗縣西湖鄉苗34線鄉公所路燈桿號0969號前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為徐性男子騎乘N*L-5**0號普重機車後載乘客吳姓男子自撞到路電線桿,警方到場時,二人頭部、手部、腿部受傷,由救護車送苗栗大千醫院就醫,駕駛徐男經醫院實施抽血檢測,檢測結果為179mg/dl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本案將以公共危險罪將徐男函請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絕對不要酒後駕車,尤其民眾常常忽略宿醉酒精未代謝完全的情況,仍大意駕車釀禍,警方會持續加強取締攔查酒駕,以確保交通安全。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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