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文心路昌平路口酒駕車輛翻覆案:警方呼籲駕駛勿酒後駕車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第五分局獲報在文心路與昌平路口酒駕車輛翻覆於112年8月21日凌晨5時55分,地點位於北屯區的文心路與昌平路口。案件涉及一名林姓男子,案發時他涉嫌酒後駕車並在事故中將車輛翻覆。警方指出,林男於事發時駕車在途中與安全島相撞,導致車輛翻覆,他與車內的劉女士皆因事故受到輕微的四肢擦傷,劉女士也被送醫治療。

經過酒精測試,林男的酒測值超出法定標準,顯然涉嫌公共危險罪,因此警方依法進行逮捕和偵辦。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在開車時勿飲酒,若飲酒請不要開車。若在駕駛途中遇到警方的攔查,應接受檢查而不要拒絕或試圖逃逸。拒絕接受檢查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危險,不僅危及自己的生命,還可能造成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傷害,甚至可能引發無法挽回的悲劇。

警方強調,保障道路安全是每個駕駛人的責任,請大家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而忽略酒後駕車的嚴重性,讓我們共同為道路安全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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