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 瑞騰依法開罰

【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瑞騰國際公司於7月7日、9月21、22日進貨原料「美國冷凍豬梅花肉」,因工廠作業疏失,原本使用加拿大豬肉進行加工製作,後改用美國豬肉而未即時更改標示所致。有關豬肉原產地錯誤標示,涉原產地標示不實,新北市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開罰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違規豬肉產品標示。〈衛生局提供〉
《圖說》違規豬肉產品標示。〈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今(5)日接獲桃園衛生局查核瑞騰國際公司之桃園工廠,於7月7日、9月21日及22日進貨原料「美國冷凍豬梅花肉」共計4萬9,885公斤,其中7月份2萬3,593公斤已售罄。

另外,業者於9月23及26日取部分原料製造加工並分切為豬肉片(重組肉)約4,600公斤,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加拿大,出貨約1,800公斤,販售給各縣市約200家的小型餐飲店家,其餘原料或未出貨之產品均存放於桃園工廠,已責令業者將112年9月23日及26日製作的產品下架回收並更正標示始可販售。

瑞騰國際公司於約談時表示,是因工廠作業疏失,原本使用加拿大豬肉進行加工製作,後改用美國豬肉而未即時更改標示所致。

衛生局指出,針對瑞騰國際公司販售之豬肉片(重組肉)豬肉原產地錯誤標示,已涉原產地標示不實,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開罰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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