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可/綜合報導】為有效防範並打擊毒駕的違法及危險行為,以維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內政部警政署於114年11月20日起正式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式,臺西分局近期也積極規劃專案勤務,全力投入查緝吸食毒品後駕車的違法行為。

臺西分局提醒民眾,根據新修訂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取締毒駕),此條例於114年11月19日釋出施行。自11月20日起,內政部警政署便正式啟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進行全國性的檢測工作。

駕駛人若透過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以3萬至12萬新臺幣的罰鍰,並將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若拒絕檢測則將面臨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吊扣牌照,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此外,對於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的駕駛,警方還將依據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採集尿液進行驗證,深入查辦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

臺西分局表示,過去針對毒駕案件須等尿液檢測結果才能進行舉發,無法如同酒駕般當場製單舉發。採用「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後,只要快篩結果陽性,即可當場製單舉發,並移置車輛保管,進而達成人車分離的安全保護措施,有效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臺西分局再次呼籲民眾,毒駕與酒駕對自身及他人都會造成傷害,除了會面臨高額罰鍰外,還需面對涉嫌公共危險的刑事追訴。警方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加強對酒駕及疑似吸食毒品後駕車的攔查,以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實行毒駕、酒駕的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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