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意違規在先  竟還口出狂言  男子辱警判拘10日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長黃甯。

【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員警日前在汀州、師大路口擔服交通疏導勤務時,見卓男駕駛汽車至該路口,於禁止左轉時段內欲違規迴轉,遂先以哨音、指揮棒提醒並要求該車繼續直行,未料該車執意違規迴轉,員警遂將其攔停。

警方在執法過程中,卓男的情緒突然變得異常激動,且不願聽從警方告知其違規事實,竟心生不滿,對著執法員警口出狂言「警察很屌?」、「吃大便啦!」等語,員警交付罰單予卓男時,卓男仍不聽從警方告知相關權益,不但拒簽罰單,還再次對著執法員警辱罵「王八蛋」!卓男衝動行徑,最終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10日、緩刑2年。這下子,卓男除了需繳納交通違規罰單外,還需面對刑事判決之處罰。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面對警方依法查證身分、取締交通違規時,應配合警方執法,若遇疑義,應理性表達訴求,或循救濟管道反映,如在警方執勤過程中,發生侮辱、攻擊員警、毀損公物等情,警方將嚴加查辦,以保障員警執勤安全,捍衛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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