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為強化學生游泳及水中自救能力,教育部體育署配合12年國教課綱,110年9月函頒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從國小到高中訂定各階段的游泳及自救能力,共分為五級,加入意外落水的「著衣游泳」、「著衣解脫」的自救技能,以及「岸上救援」的救生方法。夏日戲水多,體育署已通函全國各級學校,要求校方應在假期開始前加強水域安全宣導,並呼籲學生熟練「水中自救」4招式。
「水中自救」4招式為「拍打水面」、「運用漂浮物」、「水母漂」及「仰漂」。「拍打水面」:雙手水平舉起向下平拍水面,並大聲呼救,利用動作和聲音引起注意。「運用漂浮物」:運用現場可得的漂浮物,或是脫下身上的衣物從頭後向前拋,讓衣物充滿空氣形成浮具。「水母漂」:深吸一口氣,臉向下埋入水中,手與腳向下自然伸直,並將身體放鬆。「仰漂」:全身放鬆,吸滿氣後頭部慢慢後仰,換氣時用口快吐快吸。
體育署表示,學生除熟練「水中自救」4招式外,戲水時應選擇具有救生設備與專業救生人員的場所,且不要作出危險行為及跳水。依據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統計顯示,學生溺水事件多發生在例假日,特別是畢業季與連續假期。近日花蓮縣兩名學童在颱風侵臺前夕,在未告知家長情況下至加灣海灘戲水,被大浪捲進海中,一名學童幸運獲救,另一名學童送醫後不治。獲救關鍵原因是該名學童落海後冷靜面對、放鬆漂浮並等待救援,且具備第三級水中自救能力,水中自救能力共分為五級,其中第三級水中自救能力指標包含「水母漂可達30秒」及「仰漂或立泳可達15秒(含)以上」。
「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增加「著衣游泳」、「著衣解脫」及「岸上救援」三項技能,「著衣游泳」為遇著衣不幸落水時,訓練判斷是否可立即回到安全地點,如須游回岸上,則要考慮距離的遠近,倘離岸較遠或溺水者本身水性不佳,則應先在水中脫除累贅的衣物,以利安全上岸。
「著衣解脫」則是模擬溺水者在水中脫除累贅的衣物,脫衣物則依影響溺者行動的順序,應先脫去外衣,次為鞋襪、再次為長褲、襯衣,且在水中保持鎮定、冷靜,切忌胡亂撕扯。「岸上救援」為訓練岸上救援溺水者之優先順序,切勿貿然入水救援,可透過採取手援、腳援或物援協助救援溺水者。三項新增技能內容透過模擬意外落水的情境,習得延長在水中生存的機會。
臺灣四面環海,海邊是民眾夏日消暑戲水的首選,但同時也潛藏著許多溺水陷阱,陷阱之一就是「陡降型海灘」,以花蓮七星潭、高雄旗津、宜蘭內埤海灘等地最為常見。離岸十至數十公尺之外地勢陡降,甚至有深達百公尺的暗溝,易形成「反捲流」,當長浪一來,極容易被捲到外海。此外,提醒民眾在海邊當發現溺水者時,應第一時間撥打救助電話「海巡服務專線118」,才能最快通報駐地海巡人員並進行救助。
體育署已請各地方縣市政府,加強於各危險水域巡邏與警戒任務,並再次呼籲,家長應關心注意子女之行蹤,避免其獨自或結伴到危險水域戲水,如遭遇颱風過境、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也應立即停止水域活動,以降低溺水意外發生,並要將「水中自救4招式」學好學滿,在決定命運的瞬間,才能可以靠自己救自己。
台灣郵報原始網址:體育署力推「水中自救4招式」強化水安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