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喝茫倒栽蔥 酒測法辦開罰9萬罰單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葉柏逸、呂世豪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見一名男子騎車行經南屯區向學路與惠文路口時,突然倒地不起,亟需員警關心協助。員警獲報前往了解,發現劉姓男子(90年次)渾身酒氣、眼神呆滯,搖搖晃晃連將倒地機車扶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好不容易站起身面對員警詢問,居然冷不防地直接踉蹌倒頭栽,誇張行徑將員警嚇出一身冷汗,連忙上前攙扶其至路旁,經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70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圖說:劉男酒後搖晃駕車慘摔道路中,倒臥在地無力起身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劉男酒後搖晃駕車慘摔道路中,倒臥在地無力起身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經調查,年僅22歲的劉姓男子在110年即有酒駕紀錄可稽,惟其未記取教訓,這次從夜店通宵飲酒幾乎已達泥醉之程度,居然仍執意騎車返家,在不勝酒力的狀況下,直接慘摔在道路中間,所幸因清晨時段鮮少人車,否則劉男大喇喇躺在路中間,稍有不慎,恐有遭車輛輾壓之虞。員警到場後,劉男連站都站不穩的狀態下倒栽蔥倒在機車旁,離譜行徑令執勤員警咋舌,直呼這種不要命舉動第一次看到,最後劉男酒後駕車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外,因其係10年內再犯酒駕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3項規定,開出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單。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賡續依轄區特性,置重點於餐廳、ktv、夜店及易發生酒後駕車行為之熱時熱點加強取締,杜絕駕駛人之僥倖心態,並提醒民眾若想要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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