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十)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確定社宅至少20%供新婚兩年內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申請。此外,中央主管機關需建立全國統一的申請平台,並規範補助包租金額不得低於代管2.5倍。全案表決時朝野立委一致贊成,立法院長韓國瑜驚呼「反對0票!」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建立統一申請平台,社宅提供20%給符合條件的婚育家庭,若申請家庭數量不足則不受限;都市計畫需考量當地人口及居住狀況劃設社宅用地;定期公布租賃市場租金資訊;強化包租補助,金額不得少於代管2.5倍。
住宅法經內政委員會多次討論,日前通過初審,並針對關鍵條文召開協商,婚育宅比例未達共識,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布租屋市場資訊,包括租金價格及需求等;第52條要求研擬租賃發展政策,並規範補助金額。
附帶決議中,原住民族委員會可與主管機關協商提高原住民租屋比例,並建議內政部檢討社會住宅申請制度,納入未成年身心障礙者。內政部與財政部需定期檢討免稅額度並報告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