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首創可負擔住宅上路,市長張善政助青年擺脫買房困境。(圖/議會直播)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在高房價與居住不穩壓力下,居住正義議題持續受到關注,青年家庭面臨購屋門檻高、租屋保障不足等困境。桃園市長張善政今(15)日於市政會議宣布,市府已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預計本週送交議會審議,力拚5月下旬完成通過,並於7月報請中央核定,期望透過制度創新,提供市民更穩定且可負擔的居住選擇。
張善政市長指出,此為全國首創的可負擔住宅制度,核心在於建立政府主導的居住支持機制,突破過去住宅高度商品化的框架。張市長表示,透過制度設計,讓住宅回歸居住本質,並在市場價格之外,提供多元且可負擔的選項,降低青年家庭進入住宅市場的門檻。
桃園市長張善政進一步說明,本制度有四大設計重點,包括推動住宅去商品化、結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進行基地選址、優先提供25歲至45歲且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申購,以及建立財務循環機制,將資金回流挹注社會住宅體系。張市長強調,透過限制轉售與封閉市場交易機制,可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並依家庭負擔能力訂價,而非隨市場行情波動。
針對政策推動歷程,張善政市長說明,自111年提出構想後,市府於112年全面檢討住宅政策,並於113年下半年啟動法制作業,期間整合都市計畫、金融、法律及不動產等專業意見,累計召開超過百場研商會議,並經法規會三度審議修正後完成草案。制度亦涵蓋捐建、申請、買賣及管理等面向,並導入信託與政府必要時收回機制,避免住宅資源流入自由市場。
張善政市長強調,最大挑戰在於翻轉「住宅商品化」既有觀念,改以居住需求為核心重新設計制度。市長指出,若條例順利通過並經中央核定,未來不僅可提升桃園居住穩定性,也可望成為各縣市推動住宅政策的重要參考模式。
都發局表示,本次立法聚焦六大重點,包括以民眾可負擔能力訂價並低於市場行情、強化自住原則、建立封閉市場交易制度、採固定價格買賣並由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保證買回、導入前期信託機制,以及優先照顧青年婚育家庭。申購條件包含年滿25歲未滿45歲、育有或懷有未成年子女、連續設籍桃園滿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並符合所得與財產標準,期望提供更具體的居住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