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員警於1月15日13時9分許,接獲110通報萬華區西寧南路一帶前疑有民眾路倒,經該所員警及消防隊救護人員迅抵現場,發現一男子坐於路旁且有嘔吐及疑似酒後駕車情事,救護人員檢測評估該民非危急個案、身上疑似有酒味後,經在場家屬同意不予送醫。
因員警現場實施酒測均無法完成,即依「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查處並帶返派出所,員警於派出所內曾多次詢問當事人及家屬是否有送醫診治需求,惟均未獲明確回應,至當(15)日16時7分許員警即主動致電119協助送醫,經醫院診斷為「自發性腦出血」。
本案家屬表示現場處理員警及救護人員涉有過失傷害情事並提出告訴,調查期間雖當事人表示不願提告,惟萬華分局為求公允,業於115年2月3日報請臺北地檢署偵辦,並視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萬華分局業提案例教育並加強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觀念,並注意執勤技巧與服務態度。

